黑灰产调查:成本10元卖1千,年销1000万的"神药"竟然花600万做推广!揭秘网售假药的暴利黑产!

黑灰产业链深度调查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药品管理法时隔18年后的第一次全面修改。新法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予以严格管理,在大幅提升处罚额度的同时,还明确“处罚到人”,对严重违法的责任人甚至终身禁业。


为便于精准惩治,

新法重新界定了假药和劣药


1

假药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都被界定为假药。

2

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被污染的、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被界定为为劣药。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对无证生产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由货值金额的2倍至5倍提高到15倍至30倍,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以10万元计,最低罚款150万元
销售劣药违法行为的罚款,也从货值金额的1倍到3倍提高到10倍到20倍。 



1

案例一



很多人在感觉到身体不适后,

都会忍不住百度一下,

了解相关知识,

然而不少骗子也发现了其中的商机。


日前,江苏宿迁市沭阳县警方破获了一起网络诈骗案件,

几名嫌疑人将十几块钱的茶饮品包装成 " 包治百病 " 的 " 祖传神药 ",然后还出 600 多万元购买了百度的推广功能,

只要搜索甲状腺、乳腺结节等相应疾病的关键词,就会出现嫌疑人推广的链接,进而落入骗子的圈套中。


△这些 " 特效药 " 其实都是十几元左右的茶饮


今年的 10 月初,沭阳县南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沭阳某个小区的一幢居民楼内,长期有大量的可疑人员出入,怀疑他们正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接到群众举报后,沭阳县南关派出所组织警力开展先期的侦查工作。


△警方现场查扣作案手机 132 部


" 屋内有不少于 10 人,吃饭全部是外卖,不可能是正常的住户。

民警介绍,2019 年 10 月 13 日,警方组织警力对该窝点进行收网,现场查扣作案手机 132 部,电脑 9 台,现金 40 多万。


经查,2018 年 5 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马某甲伙同王某某、马某乙、潘某某、王某某、李某、管某某等人,在网上冒充医生,然后吸引受害人添加其 " 客服人员 ",

谎称成本十几元至几十元不等的保健饮品能治疗甲状腺疾病、乳腺结节、糖尿病等疾病,并将其作为 " 特效药 " 以 1280 至 1680 元不等的高价推销,销售金额达 1000 余万元。


" 只要上网搜索甲状腺、乳腺结节等相应疾病的关键词,就会在百度推广中出现嫌疑人的推广链接,就会有嫌疑人安排的所谓的客服人员与这些被害人进行联系,客服按照固定的骗术使这些被害人上当受骗。"


民警介绍,为了吸引更多的受害人,这个团伙在推广上下足了本钱,先后 " 砸 " 了 600 多万元,购买了百度推广的关键词,而这 600 万元的 " 广告费 " 也为他们带来了巨大的营业额,

这些十几元到二十元左右的茶饮,都被包装成了 " 祖传神药 ",能治疗甲状腺疾病、乳腺结节、糖尿病等疾病,然后以 1280 至 1680 元不等的高价推销,销售金额达 1000 余万元。


" 我们 9 个人每人盈利了几十万,大部分的钱都用来推广了。嫌疑人马某交代,而在跟厂家提的要求里,他们只要求这些茶饮不要有什么副作用即可。


目前,9 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沭阳警方移送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

案例二



通过互联网销售假药最终被公安机关查获,市民小辉和小梅自然要接受刑事处罚。


但在面临量刑时,两人却喊起了冤枉——原来,小辉和小梅开的网店为了聚敛人气,此前还曾经通过鼓动朋友、同学的方式在网店内虚拟交易购药。


虚拟交易额高达200多万元,属于“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将判处10年以上重刑。


不过警方详细调查,查明真实交易数字后,并未冤枉这对开网店卖假药的小情侣。



开网店卖假药

博人气玩花招


市民小辉在淘宝网经营着两家网店,一家名称是“春天里的大药房”,另一家是“小梅健康苑”,起初只卖一些保健品,很少有人问津,后来在网上宣传称其独家祖传秘方,专治风湿病的“风湿克星”,效益才有些好转。


小辉便让其对象小梅辞职,专门管理“春天里的大药房”网站,所谓的“风湿克星”系其低价购买的一些去痛药物和玉米淀粉混合而成,然后装填胶囊,用精美的包装打包,通过快递发给购买者。


小辉发现,淘宝店的交易量很小,便通过鼓动朋友、同学在网上虚拟购药的方式,增加点击量和交易量,以增加人气。果然效果很好,网店的经营额明显上升。



遭举报被抓获

量刑时喊冤枉


去年5月份,一些购买了小辉的“风湿克星”胶囊的消费者向药监部门反映,吃了这种通过网上购买的药品后,效果不佳。


经过核实药品批号和生产厂家,发现批号是假的,生产厂家也没有工商登记,经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小辉在网上贩卖的“风湿克星”胶囊为假药。


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公安机关很快将小辉和小梅抓捕归案,一进看守所,二人便交代了全部罪行,并带领公安人员到其生产场地现场指认,公安机关没收了其还未销售的假药3000余盒。


经核查网站销售额,成交量竟然有200余万元。对此小辉和小梅大呼冤枉,并说出了有很多虚拟交易量这一事实。但真实销售额到底有多少,他们自己也说不清。



警方缜密调查

厘清数字量刑


小梅的辩护人、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说,由于生产销售假药罪以生产、销售金额的数量大小来决定判刑数量,所以公安机关对小辉和小梅的具体销售数量并未依照网店的交易量简单推算,


而是做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工作,先后走访了十多个城市,对122名通过网站购买过假药的消费者进行调查核实,最终确定小辉的贩卖数量为45万余元,小梅管理的网站贩卖数量为6万余元。


小辉和小梅对公安机关认真负责的态度所打动,在承办检察官多次耐心的思想工作感召下,小辉和小梅真心改过,自愿认罪,并表示愿意交纳罚金,希望法院给他们俩一个机会,重新做人。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小辉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78.4万元;判处小梅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9.6万元。


小梅的辩护人王金海律师说,由于二人生产、销售的假药没有毒、副作用,没有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加之二人自愿认罪,真心悔过,并且在法院判决前,小梅向法院交纳了19.6万元,而小辉交纳了60万元,所以才获得法院的从轻量刑。



3

案例三




巴南警方近日联合安徽警方捣毁一个假药销售链条,查获了一批与治疗哮喘、胃病、筋骨劳损等病症相关的假冒伪劣药品,此类伪劣药品制造成本仅2元不到,却被吹嘘成“特效药”进行贩卖。


经查,该团伙在外省进行生产,在全国各地设置代理商,最终通过乡村游医贩卖给病患,团伙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



“代理商”踪迹难寻 线索仅一电话号码,网购暴露了他


“巴南可能有人代理售卖假药,线索目前只有一个电话号码。”


2018年中旬,巴南区公安分局收到了安徽警方提供的案件线索:安徽警方调查到在河南省有一个制作假药的厂商,其药品以点对点分销的形式售往安徽、重庆、山西等全国多个省市,且该假药厂商的重要销售代表身处重庆。


这个神秘的代理商除了打款分红记录之外,就只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但号码却是辗转利用他人信息办理,一时间难以确定代理商的身份。


根据这仅有的一个电话号码,巴南警方立即开展调查,通过多方核查,终于确认了该号码的真正使用者应该躲藏在巴南一远郊镇街,但其行事狡猾,来去行踪不定。


警方介绍,“我们暗中走访了周边药店、诊所、卫生室等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出现的地方,但依旧无果。”


正当办案民警全力侦查的时候,一个写着涉案号码的包裹进入了专案组的视线。


原来狡猾的嫌疑人百密一疏,用涉案电话进行了网络购物,专案组决定以静制动,暗中守候在包裹取件处,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一举抓获。



假药利润猛翻数十倍 5名嫌疑人的理性和良知遭蒙蔽


经调查,嫌疑人张某系某医药公司销售员,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张某具备了充足的药品销售经验和分销渠道。


2012年,张某意外发现重庆市内零星有价格低廉的假药出现。


经过详细的“市场调研”,深谙药品销售的张某认为完全可以把这些假药分销到较为偏远的地区。


打定主意的张某改换个人信息,四处打听联系上了远在安徽的上级经销商马某,双方一拍即合迅速达成协议,由张某担任该类假冒药物的重庆地区“总代理”,全权负责所谓的产品销售业务。


此后七年间,张某长期批发、贩卖假药,主要购入“阴阳舒筋丹”、“肤痒灵”、“四季牙康”、“一力胃舒”、“一力痛消”、“力喘除根”、“喘复康”等多种未取得药品生产批号的产品。


他大肆吹嘘此类药物在治疗病症上的神奇功效,利用自己工作期间积攒下的经验渠道,将此类假药兜售给乡村医生和农村游医,成本不足2元的假药最终以50元-8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了病人,张某等人以中间商的身份依靠巨大的差价发了一笔横财。


以嫌疑人张某经销假药、劣药为突破口,巴南警方迅速查清案件事实,并于2018年12月与安徽警方开展联合行动,成功打掉这个横跨多省市的制销假药链条。


同时,巴南警方顺藤摸瓜,一举将藏匿在重庆市内的销售者张某、李某、王某等人抓获。讯问调查中,涉案的多名销售者均坦白自己十分清楚这些经手的所谓药物是假药,但却都被几十倍的利润蒙蔽了理性和良知。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巴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在此,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看病治疗应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切勿轻信他人的推销话术。


购买药物时应仔细查验生产信息,确认药品的正规性,防止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4

案例四



家中小药箱

各种功效的药物都得备着

治疗感冒咳嗽的、

头晕发烧的、腹胀腹泻的……



有时候听到别人介绍哪款药不错

大家就可以网上一键下单

不用满大街挨个药店问

既方便又实惠!



但是!喜欢在网上买药的你

一定要当心买到假药


近日,江门市公安局

历时半年的部署和排查

成功破获一起通过互联网售卖假药案



假药数量之

涵盖面之广

涉案金额之

都是近年之最!


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  15 种产品,现场查扣假药 2321 盒, 货值 26 余万元,总涉案金额合计 130 余万元。


都有哪些假药?!


据了解,在现场查获的假药

涵盖了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中

大部分的用药需求


例如:

妇科用药、儿童用药

治疗失眠症状的药品

关节治疗用药、补肾药品等等



警方查扣的这15款假药

包装盒的的尺寸、设计都差不多

只有药品名称不同,比较难以分辨



同时,这些“药品”外包装上

只是简单地标示了功能、主治、

禁忌、用法用量等信息




拆开包装后

我们并未能找到关于副作用

和不良反应的详细说明



特别是这款

“香港陈李济养心宁神丸”

在它的外包装上也没有标示

药品标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文号



执法人员经查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药品药品批准数据库

也未发现上述产品的药品批准信息



这么大批量的假药

为什么会出现在江门呢?


先给大家看看下面这些箱子

↓↓


你没有看错

这些就是装苹果的纸箱



买家在淘宝网上下单后

嫌疑人陈某某就以装苹果用的纸箱

包装大批量假药

通过物流发给曹某拆分销售


而快递单上写的内容为:

“证件”、“灯饰”等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获



记者以“陈李济宁神养心丸”

为关键词在网购平台上搜索

发现共有两种包装版本:


一种是由白色包装“白云山陈李济宁神养心丸”,均价为七百元左右一盒;

另外一种为红色花纹外包装的“香港陈李济宁神养心丸”


白色包装的销售渠道

基本为广药白云山集团官方旗舰店、

健民大药房官方旗舰店



而红色包装的销售的淘宝店面

是只有五个爱心信誉值的淘宝店面

页面简陋



同时卖家还会

针对这系列假药与市场上

合规的正品药存在差别的地方

进行逐一详细的“讲解”



其实大家也不用太担心

网上销售的药

不一定是假的


网络平台上

正规的销售药品的流程

一般是这样的


↓↓


01.买家发送购买需求>

02.店铺安排专业的药剂师联系买家>

03.确定最终需要订购的剂量

并且提供相关的用药注意事项


所以说

如果你看到那些可以直接买到的

无批文、无正规平台、无保障的

“三无假药”

就不要下单了!


戳视频看更多▼



5

案例五



将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拌入玉米粉冒充减肥药,成本仅一毛钱,日产量却达上万粒!有一批不法分子利用这样的手段,在各大社交平台如抖音与贴吧进行推广,转在微信里销售。


(媒体报道截图)


01

吃减肥药腹泻五六天 鉴定竟发现含“禁药”

2018年12月,家住松阳县的刘女士(化名)通过抖音、百度贴吧,认识了一款价格不菲的网红减肥产品。据卖家介绍称,这种减肥产品效果非常显著。



收到减肥药后,一心想要苗条身材的刘女士就迫不接待地开始服用。但是服用后,她的身体很快出现了不适的症状。


“吃了之后心跳加快失眠口干,而且腹泻了五六天,到医院看了之后也不见得好。”刘女士怀疑自己买到了假药,就向松阳县公安局报了案。


接警后,办案民警对该减肥药展开了调查。


民警拿到刘女士购买的减肥药发现,外包装没有主要的成分标识,也没有生产日期,它包装里面一瓶的胶囊30粒全部装在里面,包装非常简陋。

(现场缴获的假减肥药产品)

胶囊里面还出现有漏粉的现象,民警怀疑这胶囊不是正规生产厂家生产出来的。


随后,办案民警将这款减肥药送到丽水市食品药品与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进行了检测。


不久,办案民警就收到了回复,在送检的减肥药中,检测出了盐酸西布曲明

(盐酸西布曲明副作用极强,被国家列为禁用药品)

盐酸西部曲明是我国已经是被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一种药物成分。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的药物竟被包装成了减肥神药,这引起了松阳警方的高度重视。


为此,松阳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该案展开侦查。


前期侦查中发现,嫌疑人反侦察能力都很强,包括快递都不用实名,全部都不用实名投递的,而且地址全部是乱写的,电话号码也是乱写的,具有一定反侦察手段。


此外,他们跟上家的交货基本上以现金为主。


02

 网红减肥药 竟来自简陋地下作坊


经过2个月的侦查,办案民警基本查明这是一个集生产、代理、宣传、销售为一体的制造贩卖有毒减肥药的犯罪团伙。


办案民警通过侦查发现,松阳这位消费者是从安徽一个微商张某处购买了价值1400多元的减肥药。

而这个安徽张某则是从山东威海的纪某的厂里出来的,前期公安侦查员就到山东威海,包括安徽,合肥等地实地去进行了侦查。


办案民警发现,纪某和她的男友刘某就是张某的上家,也就是生产商,他们生产的减肥产品主要是胶囊和粉状类冲剂

(松阳县警方现场查获的假劣减肥药)

“我们当时以为生产量不会很大,可能就是小作坊生产一种手工压制的胶囊粉。”办案民警介绍,出乎意料的是,经过民警前期的侦查,发现他们的发货量很大。


他每天都要发货,没有一天不发,甚至有的时候一天要发货好几趟。

(现场简陋的生产设备)

经过前期大量侦查,在掌握基本犯罪事实后,于6月24日组织全局50余名警力奔赴山东威海,安徽合肥、陕西西安,湖北荆州等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民警介绍,该团伙生产的“减肥药”产品均出自极其简陋的地下作坊。

其中,纪某的生产窝点是在一个停车库内,当办案民警来到这个停车库的时候,纪某还在生产有毒减肥药。


办案民警还看到,这个车库里有6台机器,还有几台天平秤,以及大量的成品和半成品。

(现场简陋的生产环境)

现场环境总共是两个车库,放在车库里面的所有的生产原料合成品全部堆在地上,环境很脏很乱很差,里面都是没有窗户的,空气质量也很差。

(现场简陋的生产环境)

办案民警进去时,发现大量的原材料放在大脸盆里,然后用机器将原材料搅拌起来灌装起来,此外,嫌疑人全部不戴口罩进行生产


与此同时,在代理商张某的住处,办案民警查获了大量包装好的减肥药。


03

 为测试假药 90后主犯竟让父亲试吃

通过嫌疑人纪某交代,只有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药,才能效果明显。


于是他到到处上网搜索原材料西布曲明并在淘宝上购买了空胶囊,将西布曲明拌入玉米粉然后装进胶囊里

(主犯被抓捕画面)

审讯嫌疑人的时候发现山东厂家纪某,为了试验假药效果,测试禁药里面含量多少能达到人体接受的程度,竟叫自己的父亲进行试吃


结果,导致自己的父亲腹泻不止,不得不进医院挂盐水


随后,纪某、刘某就开始将减肥药的信息在网上行宣传。


嫌疑人利用自己的微信、百度贴吧,包括抖音引流等手段,对自己的药品进行宣传售卖。

(案件引起媒体报道)

生意好是因为一方面许多女性朋友非常爱美,对于减肥也确实有迫切的需要。


另一方面是因他这种加了盐酸西部曲名等违禁药的减肥药使得假药确有减肥的效果,能让人在短短的一个月减下10斤或者20斤,但带来的副作用也将会非常强烈。


此后,纪某、刘某生产的有毒减肥药供不应求。


胶囊剂的话,纪某一天能生产2-3万(颗)


在民警抓捕他前一个月的时候他又买了一台,如果他是24小时,都是人工允许的情况下,机器一天最多能生产5万颗胶囊。

04

 明知假药违法 为何仍然铤而走险?

纪某卖给代理商的是散装的胶囊和粉剂,然后由代理商自己罐装贴牌,再卖给下一级代理或者顾客,利润相当的可观。


减肥药的胶囊,它的成本在一毛钱左右,但是他卖给下面的代理商,利润达到了10倍


而下级代理将胶囊带入到自己家中之后,进行简单的包装,包装成一盒盒减肥产品之后,它的售价可能就高达345元一盒,甚至500元一盒。

(央视曾曝光假药利润巨大且采用分层代理形式售卖)

他们明明都知道这是违法生意?那么纪某为什么还是决定一而再、再而三地铤而走险?民警介绍,主要还是因为利润实在是太高了,经不起这个诱惑。


他一天如果生产2万颗胶囊,它的成本才200元,但是他能卖到3万,生产一天就有这么多利润,所以纪某、刘某就铤而走险。

(央视曾曝光假药利润巨大且采用分层代理形式售卖)

据悉,今年以来,丽水市公安机关以开展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为抓手,向食药环违法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丽水共查处破获食药环刑事案件74起,采取刑事措施107人,集中销毁涉案物品30种,共计26.3吨



6

案例六



制售假药淘宝分销,两涉案人均被判刑



编者按: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张某、刘某,靠着一个手工小作坊生产假的去水肿产品,一年多时间就在淘宝网店上卖了66万余元。


近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张某以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80万元;被告人刘某以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法院判令张、刘二人共同支付赔偿金199万余元,责令两名被告人在发行范围为全国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勿使用涉案假药。


基本案情


张某、刘某都是河南人,初中文化,两人暂住在海门市三星镇。


2016年5月起,张某、刘某开始以呋塞米、氢氯噻嗪片为原料,生产名为“普丽普莱”“麦可泰尔”的去水肿产品。


张某负责购买药品、生粉、胶囊壳、塑封袋、包装盒、标签等原材料。


在他的操作下,“呋塞米片”以100片每瓶的规格灌入定制的包装内,贴上标签,就成了去水肿产品“普丽普莱”;“氢氯噻嗪片”用粉碎机研磨成粉末并与生粉混合,灌入胶囊,再以30粒每袋的规格进行分装,最后贴上标签,摇身一变成了另一款去水肿产品“麦可泰尔”。


制作完成的产品,张某、刘某通过一家名为“院线美体生活馆”的淘宝店将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其间,刘某负责帮助张某分装产品、贴标签、在网上与客户沟通、打包快递等。


据统计,截至2017年9月,已有来自浙江、山东、山西、上海、南通等20多个省市的消费者购买了假冒产品,销售金额共计66万余元。


张某、刘某被抓获归案后,侦查机关依法在二人的暂住地查获了已装在塑料瓶内未封装的“普丽普莱”产品162盒、已封好的“普丽普莱”产品77袋、包装好的“普丽普莱”产品33件,装在印有小馒头字样塑料瓶内白色胶囊236粒。


此外,还查获了一批制假用的原料、空瓶以及包装用品等。


经鉴定,从张某处查获的“普丽普莱”产品内检出呋塞米成分,白色胶囊内检出氢氯噻嗪成分。


经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涉案“普丽普莱”去水肿产品、“白色胶囊”(麦可泰尔)产品,均按假药论处。


二人归案后,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张某发现他人涉嫌犯罪的线索,后与刘某等人配合,向公安机关提供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经海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7

警示



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我们又该如何辨别自己买到的是不是假药呢?



为防止消费者上当受骗,特发出以下消费提示:

  

1、在网上销售药品需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合法的网上药品零售企业名单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www.cfda.gov.cn)的“公众查询”栏目中查询。


凡是向个人消费者零售药品的,首先应当是实体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符合自建网站审批管理规定。


取得在网上售药资质的企业,都应该在自己网站的醒目位置上标注资格证书编号,供消费者查询核实。

  

2、某些网站或微信平台发布的广告宣称能治疗某种疑难杂症的秘方药、高科技新药、神奇疗效药或者祖传秘方,或者使用“药到病除”、“肯定能好”等绝对化语言,销售这些所谓“灵丹妙药”的网站或微信很可能就是违法平台。


在此,特别提醒消费者,在网站、微信上看到这样的宣传一定要有所警惕,主动核实售药网站资质和药品批准文号,避免上当受骗。

  

3、目前,网上药店可以销售非处方药(即标明OTC的药品),但是不能销售“白加黑”、“新康泰克”这类含麻黄碱类的复方制剂,处方药更是禁止网上销售的,传统中药饮片按处方药管理。


销售其他非药品的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等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严禁夸大宣传。

  

4、公众在网上购药时如果买到假劣食品药品或遇到非法售药网站、微信平台,可以向居住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中心12331举报,也可以拨打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举报电话 12377。

小贴士:


消费者在网上购药时,可以参照以下步骤:


(1)核实确认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售药网站。


(2)主动咨询。网上药店一般都配有专门的咨询药师,您可以通过在线咨询专业药师,详细说明情况,获取有关购药建议。


(3)分清药品和非药品,对商家推荐的不熟悉的产品,确认是否有药品批准文号。


(4)不要在网上买处方药。处方药是必须凭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的药品,一般消费者或者药师都不具备判断病情和处方用药的能力与权力。即使常见小病,或长期使用的药品,往往也需要根据病情由医生决定是否维持或调整原有用药。

 


8

结语



段时间,一位来自中央戏精学院的著名表演艺术家就火了。她的名字叫做刘洪斌,有时也叫刘洪滨。



这位老太太太太太神奇了,在各种「我可以播,但你们千万别信」的电视假药广告里,充当着各种全科医生精英。



无独有偶。


在我们身边,一位自诩是本草纲目第21代嫡系传人的李俊,公开补肾秘方,在微信上问诊开药。



“以前的‘假药’是从药品是否经过审批来认定,但普通人判断药品的真假,往往看能否治病救人,是否有效果。”


对于此次新版药品法的对于“假药”和“劣药”的重新界定,电影《我不是药神》的原型陆勇此前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新法将普通人对“假药”的理解与司法对“假药”的定义无缝对接,让他感受了法律的修改是严肃的,也是顺应民意的。


而最严处罚法更是让我们看到了国家捍卫人民生命健康的决心,让我们感受了对“法”和“生命”的敬畏,在中国药科大学邵蓉教授看来,企业生产和经营都应该在行政责任中去考虑情节和后果,只有在高压线下更“自律、合规”,才能让行业更规范,才能为老百姓提供更安全可靠的药品。



发挥法律的最高权威作用,围绕提高药品质量系统的对药品管理做出规定。

20个禁止的经营行为

1.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

2. 销售假劣药品

3. 知道假劣药品提供储运

4. 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许可证或者批准证明文件

5. 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许可

6. 销售三类药品的(124条)

7. 未经批准进口药品(124条)

8. 销售未经批准(125条)

9. 违反GSP的

10.没有按照规定建立追溯制度(127条)

11.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12.购销行为不规范的3未(130条)

13.药品网络第三方平台没有审报停

14.进口药品未备案

15.未按照规定报告不良反应(134条)

16.拒绝药品召回的

17.聘任不合格的人员(140条)

18.企业给予收受回扣(141条)

19.企业负责、采购人员收受回扣

20.变造虚假药品安全信息(143条)

销售假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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