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产调查:P2P残局!招商银行背书的“钱端”、中国移动背书的“和掌柜”及浓眉大眼的“麦子金服”,相继暴雷!

黑灰产业链深度调查


曾经风靡一时的P2P理财,正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对很多人而言,没有了P2P理财,以后想要跑赢通胀越来越难了。


经常购买P2P理财的人可能会发现,很多曾经熟悉的P2P平台,在过去几个月时间里都已经大规模清盘,不再有理财产品可以购买。


即使有些还可以正常登陆的P2P,平台上的理财产品也已经屈指可数,能够购买的金额也相当有限。


图:摄图网
按照银保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和去年年初相比,国内网贷机构的数量下降了57%。而这还仅仅只是开始。

今年7月份,P2P行业的头部公司陆金所也表示将要退出P2P业务,当龙头老大都开始退出,这个行业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



1

钱端暴雷



从合作到决裂,招商银行和钱端App谁应该对投资人负责?在这场涉及P2P平台的维权漩涡中,招行恐怕难撇清关系。


近日,招商银行和广州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涉及的拖欠投资人巨额款项事件有了新进展。相关投资人透露,钱端商务实控人陈强和部分招商银行员工被抓捕,此案件目前正在调查中。


至此,招商银行和钱端商务谁来负责9000名投资人的14亿逾期款,目前仍没定论。


而招商银行昨日对此事进行回应,对于有员工涉“钱端”案的相关信息,以公安机关正式公告为准,司法机关作出裁决后,承担应负的责任。


钱端App曾经被招商银行在宣传口径上称之为招行旗下的理财平台,引导投资者注资。


众多投资人无法分辨钱端App与招商银行的关系,误认为钱端App为招商银行运营的理财产品,直到投资钱款无法兑现,他们才明白被坑惨。

 

马甲产品早有端倪


相关投资人表示,他们是通过招商银行渠道才了解到钱端App的。

投资人称,招商银行2015年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推广钱端App理财平台,在其宣传材料中印有“招商银行旗下理财平台”字样。

该理财平台提供的产品也具有较大诱惑力。

产品主要为短期票据融资,期限一般为15-45天,投资收益在4%-6%左右,承诺保本保息,并由永安保险承保。

有招商银行站台,多数投资者误入钱端App也情有可原。

那钱端App与招商银行到底有何关系呢?

钱端App在2015年5月份上线,由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发。

官方介绍其为银行互联网金融资产在线投资理财交易平台,汇聚了全国各合作银行的优质互联网金融资产,所有理财产品年化收益最低5.2%,远超余额宝等产品。

企查查信息显示,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疑似实际控制人为冯巍,而知情人士指出钱端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是陈强。

陈强为网金控股的董事长,而网金控股与招行早在2013年就开展合作。

另外,招商银行旗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小企业E家投融资平台”的运营方就是网金控股。

招商银行在2016年大力推广“小企业E家投融资平台”项目,当时该项目名称叫做“员企同心”,分为企业版和个人版。企业版供银行对公业务使用,个人版就是钱端App。

从这个关系层面来看,招商银行与钱端App确实存在合作关系。

如果借款人在拿出资金前能对其进行调查,了解钱端App只是一个P2P平台,或许就不会轻易投资。

无奈的是,现在等待他们的,不是丰厚的收益回报,而是遥遥无期的维权。
 

相互推诿坑惨借款人


“到底是谁的责任?”
“不知道。”
“什么时候能追回欠我们的钱?”
“不清楚。”

借款者多半因为招商银行才被卷入这场逾期风波,当投资者向办案人员询问招商银行的责任时,得到的回答是:“因为还有一些没有调查清楚的问题,下一步会继续进行调查。”

钱端App在2018年12月出现第一次逾期,钱端按照合约进行延期兑付,但到了今年4月和5月份,钱端被曝大规模逾期。

钱端公司在致广东市金融工作局的《关于钱端App运营现状及问题的情况说明》显示:2018年12月份起,招商银行发布的部分项目开始出现逾期未兑付问题,后续可能出现待兑付的金额约14亿元(含投资额及投资收益)。

据钱端致招行的律师函,涉及投资者9000多人。

至于逾期原因,钱端公司称这是因为招商银行迟迟不协商处置方案。而招行表示,与钱端早已终止合作关系,逾期资产与招行无关。

在招商银行的澄清声明中,招行解释在2017年4月份就与钱端解除所有合同,其逾期资产与招商银行无关,不存在招商银行与钱端公司协商处置方案的情况。

随后钱端也跟进回应,认为招商银行所说的“与钱端没有任何关系”与事实不符。

因为2017年4月后,招商银行仍持续在钱端APP上发布、销售投资产品,且一直对钱端APP各方面工作进行督导。

钱端同时指出,“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的有关约定,合作协议长期有效,除非一方提前三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就已开展的业务协商处置方案后,方可解除。

至今招商银行并未对逾期资产协商出具处置方案,故其无权解除合同。”


另外多位投资者出示的投诉回复函显示,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北京监管局等均认定招商银行涉嫌违规。

招商银行员工在推荐钱端APP推荐过程中,未完整告知招商银行与钱端APP产品的信息见证关系,未准确对风险进行提示。



2

和掌柜暴雷




雷声滚滚的P2P,移动也未能幸免,

3000多人踩雷,坑的还都是自己人!

 



全国“携号转网”正式上线前夕,人民日报8天3次点名批评、工信部组织503人的监督团严整违规,正当三大运营商为“留人”费尽心思之际,中国移动突然爆雷。


11月25日,中国移动四川分公司(“四川移动”)门外聚集了一大批维权的移动员工,事出与四川移动合作的P2P平台“和掌柜”出现逾期不兑付情况。


而该平台的投资人,几乎都是四川移动员工及亲朋好友,他们需要移动给出解决方案。

 

“和掌柜”作为P2P网贷平台,出现兑付危机,为何受伤的却是移动?


 

因为自始至终,这家平台都是打着移动的旗号行事,就连平台商标都是四川移动申请的,“四川移动和掌柜”的称呼名副其实。

 

更重要的是,四川移动号召旗下22个地市分公司员工以“内部竞争”的形式争相购买,直到平台爆雷,大家才知道原来买的是p2p。

 

就像有维权员工所言:四川移动挖了个坑,把公司员工给埋了!

 



 

招行“钱端”事件尚未水落石出,四川移动便步其后尘,两者何其相似。
 
2015年,招行同理财平台“钱端”合作,彼此均以招行旗下理财平台宣传,并作为2016年招行总行“员企同心”项目的一部分,在招行内部同员工KPI挂钩进行大力推广。


 


今年6月,钱端陷入兑付危机,9000多人14亿血本无归,其中不少都是招行员工和客户,而招行则迅速撇清同钱端的关系,资金兑付被两者互相甩锅。

 

而四川移动的爆雷事件,同样有其更为典型的特征。


 


1、看似平平无奇的“和掌柜”,背景却不简单。


这家平台由成都融证通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通过企业信息查询可知,平台实控人是河南一家市属国企;不仅如此,该平台还在2018年拉来了陕西省工信厅做靠山。


 

在监管前几年还鼓励P2P等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形势下,身披“移动+国资+工信厅”的金字招牌,平台拉大旗作虎皮的阵势绝对耀眼。


不过匪夷所思的是,入套的投资人几乎都是四川移动员工和亲信,给人的理解是,这种“福利”只留给自己人独享。


 

2、或许正是有国资加持,从一开始背书,到之后的摇旗呐喊,四川移动全程参与其中。


“和掌柜”的商标都是由四川移动申请,此后双方更是以“四川移动和掌柜”、“四川移动旗下互金平台”进行宣传。


维权员工提供的内部邮件截图

 

2017年,四川移动直接将其与“和掌柜”深度绑定,为了大力推广,举办了员工竞赛,相当于挂钩了KPI,鼓励旗下22个地市州分公司员工争相宣传购买。




维权员工提供的内部邮件截图

 

3、长期稳定的高息兑付让所有人都掉以轻心,认为自己投资的是一家“无风险平台”。


据维权员工表示,在11月15日之前,“和掌柜”的产品都在正常兑付,年化收益稳定在6%-7%之间,远超几乎所有银行存款和货基等真正“无风险产品”收益,更没有人关心到底投资的是什么产品。


直到爆雷收不到钱款,才猛然发现原来是P2P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段维权员工提供的视频中,一名移动老员工直言:看到过四川移动和“成都融证通”签署的正式合同。

还爆料称,“成都融证通”在一次培训中提供了一份文件,其中明确规定:从“和掌柜”贷款的企业,必须是与移动公司有法律和供应链关系的商家。
 
正是基于因以上种种因素,让很多四川移动员工倾其所有,拿出几十上百万的积蓄投入“和掌柜”。

 



 

“和掌柜”在两周前的11月15日,开始出现逾期无法兑付,后续事态的发展同招行“钱端”如出一辙。


 

四川移动在11月26日发布一则情况说明,声称其与“成都融证通”只是业务合作关系,会协助警方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直接将责任甩给了对方。

 

而在此前的11月22日,第一批维权员工面对的就是四川移动的律师团,当时给出的回应是:移动将协助大家进行报案及资金追讨。

 

没错,这是国内企业出事后的通行做法,尤其是一些国企,第一时间先撇清关系,随后组织法务团队将责任全盘推掉,再将自己也放到受害者的位置。

 


对于“和掌柜”逾期的真实情况,外界反而知之甚少。


除了平台间接回应的“借款人未及时还款导致逾期”外,就是平台在19日发布的暂停公告,全然未提逾期之事,甚至连公告日期都是“小学生”手笔。

 

目前该案虽然被警方受理,但仍未被立案。

 


3

麦子金服暴雷



嗔目结舌!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塌了!


金融圈突然爆出大新闻:又一家老牌P2P公司,麦子金服,被查封了,美女董事长、CEO黄大容电话无人接听。


据目击者爆料,现在麦子金服办公楼门口,均贴着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封条,门口冷冷清清,并没有员工前来上班。

猝不及防,没有任何征兆。今年四月,麦子金服的美女CEO还表示,网贷“最坏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仅仅十天前,麦子金服还信誓旦旦的公开承诺对出借人兜底,对全体出借用户出具集团担保函。


话音未落,没想到,麦子金服仍然也逃不过宿命,一起被拖入陷阱的,是不少投了好几百万的投资者们。


e租宝和钱宝的倒下,曾经惊起一滩鸥鹭,但真的没想到,像麦子金服这样浓眉大眼的,居然也是一个庞氏骗局!


这一切,真是让人又惊诧,又感慨!


成立于2009年,总部位于上海,业务版图覆盖全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麦子金服是曾经响当当的P2P行业头部平台!


现在,麦子金服累计注册用户超1200万人,大部分是中产客户,累计撮合成交超710亿元,借贷余额约24.38亿元。


麦子金服旗下,包括了麦子金服财富、财神爷爷、麦子借款、麦芽分期等产品,堪称是一个庞大的集团。 

然而,如果你仔细分辨,麦子金服和之前e租宝和钱宝这种网贷平台,还是有很多同样的套路,有着一种骗子的气息,概要说来,就是五宗罪:


1、第一宗罪,高息集资:


企业没有资本金,向网民高息揽储,声称能提供投资者10%以上无风险的收益率。


麦子金服给的利息很高,据其官网介绍,运营10年来,麦子金服为出借人创造了10.86%的平均历史年化收益率,有些项目,半年就能有7%—8%地回报。


今年以来,为了持续资金链,麦子金服提供的回报更是惊人,以其贴心智投12月期产品为例,参考扣费后利率为9.8%,还能在加上1.5%服务费返还,相当于11.3%的回报率。


可别小看这个10%多的年化率:给投资人利息为10%,佣金大概再加2个点,店面包装和运营1个点,各种广告费3到4个点,老板私下挥霍1个点,线下理财的资金至少要赚16%,才能保本。


越高的收益,预示着越高的风险。


让我们动动脑筋吧:A股上市公司3500家,净资产收益率能稳定达到20%的不到100家。


像麦子金服这样的企业,正常经营,哪能够取得这样的无风险收益率?!


最后,类似麦子金服这样的p2p,就只能走上校园贷、白领贷,这种在违法边缘处游走的盈利道路。


2、第二宗罪,准高利贷:


为了给网民提供高息,企业把钱以更高的利息放给网民,对在校学生、缺乏背景的对象放款,客观上形成了“让最傻的人借钱给信用最差的那批人”的准次贷格局。


2017年以前,作为全国最早做校园贷的几家公司之一,麦子金服主要以校园贷,作为营收的主要来源。


当时校园贷月息普遍是3-6%,年息在70%-140%之间,有的学生借了八百元,利滚利后却要还上二十万。


正是靠校园贷这种动辄年息30%、40%的疯狂高利贷,在一段时间里,麦子金服可以承受16%的资金成本。


但是,当各种非法贷款公司搞裸条等恶行被揭露出来后,2016年下半年,国家多部委出台了相关规定,严禁校园贷,禁止任何银行之外的金融机构向学生提供借贷服务!


麦子金服自己也宣布停止了新增校园贷,开始往“白领贷”等新业务发展,但其后白领贷又被诉涉嫌套路贷,变相收取高额砍头息、暴力催收等,最终也搞不下去了。

这种商业模式,让P2P从互联网金融的初心,异化成了高利贷模式在互联网上的延伸,以高风险对标那些根本无法承担高风险的群体,也让大量P2P的资产,沦为了低质量的次贷资产。


3、第三宗罪,虚假诱导:


披着科技的外衣,把自己打扮成高回报率、高科技、热爱公益慈善事业的高富帅。



麦子金服高举智能金融的旗号,麦子金服董事长兼CEO黄大容,则是一个八零后的白富美,人生履历十分精彩,简直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看,是不是很有明星范?!

大家再看看这个黄美女这一摞摞响当当的名号吧:

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优秀企业家

全球青年领导力联盟“TOP30青年领袖”

第五届沪上金融家——沪上金融创新人物

2015年度互联网金融最具影响力人物TOP10”

2017年福布斯中国“30位30岁以下精英”榜单。。。


喔,这么牛!大佬,请收下我的膝盖。


更值得一提的是,黄大容还热衷于慈善事业,开展了很多扶贫、环保和助学项目,打造自己高大上的形象。

麦子金服还涉嫌虚假宣传。


比如,2017年4月,麦子金服宣布获得招商银行系B轮融资。但是,在发布会当天晚间,招行银行就声明,对此予以否认。


之所以非要搞得这么高大上,就是为了诱导投资者,试想想,这么多金光灿烂的简历,迎面向投资者砸过来,多少人一下子会被砸得头晕目眩,意乱情迷?


4、第四宗罪,宣传成本高:


特别喜欢做广告,做起广告天女散花一般,崽花爷钱不心疼,国内外都有它的身影,目的就是通过宣传手段表明产品零风险!


对于树立自身品牌形象,麦子金服向来一掷千金,砸起钱来一点不手软,目的就是要宣传自身品牌实力背景,潜移默化地给投资者一种自己产品绝对安全的印象,让投资者大量进入投资。


纽约时代广场号称“世界十字路口”,是美国纽约曼哈顿最繁华的街区之一,被视为“吸引全球目光”,在这里,麦子金服都占据了一席之地。


更别说在百度上打广告了,截止此时此刻,麦子金服在百度的品牌专区广告依然在线,其官网也能正常登录及打开。

然而,要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大把大把洒出去的钱可都是真金白银呀,几日能赚回来?!


5、第五宗罪,庞氏骗局:


当营收无门时,麦子金服继续靠“借新债还旧债”的形式维持着,利用下一个参与者的资金补足上一个人的收益,击把一波波心怀暴富梦的人们坑进来。


俗话说,屋漏偏逢连夜雨,麦子金服在校园贷、白领贷等高回报的业务停止后,由于以前借出去的钱,大量借给没有偿还能力的人,开始遭遇了回款困难。


今年上半年以来,麦子金服开始使用批量法诉的方式进行催收,但是很多人真的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为之奈何。


麦子金服一度筹谋在纳斯达克上市,但是最终功亏一篑。


目前看, 和泛亚、e租宝、中晋、钱宝一样,麦子金服最终可能也是靠“借新债还旧债”、击鼓传花的形式维持着。


这种故事最终的结局都是:一旦击鼓传花传不下去了,庞氏骗局的链条会忽然断裂,那么所有的钱都会打了水漂。



4

解析



P2P行业之所以急速萎缩,主要还是因为监管压力所致。

过去几年,P2P行业频频爆雷,甚至屡屡出现平台创始人卷款跑路,导致投资人血本无归的极端事件,P2P行业的口碑急转直下,几乎成为金融诈骗的代名词。

在这样的背景下,监管力量开始介入P2P行业,“三降”成为管理层对P2P行业的基本要求,也就是“平台总数、业务总规模、投资人人数”要明显下降。

过去几个月P2P行业的萎缩,正是“三降”的真实体现。

2018年1月14日,“钱宝网”的张小雷向南京警方投案自首,张小雷在接受警方审讯(孙陵杰 摄/ 视觉中国供图)
今年7月初,管理层对P2P行业的发展给出了最新的定调,“明确下一阶段将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风险,多措并举支持和推动机构良性退出或平稳转型,维护各地经济金融和社会政治稳定。”

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过去一年时间,网贷平台消失了将近6成,连陆金所这样的龙头企业都不得不退出P2P,开始向消费金融转型。

那么,短短几年间,P2P行业到底是怎么从蓬勃兴起最终走向消亡的呢?

我国的P2P行业大概从2012年开始兴起,从最初的几十家网贷平台迅速发展到数千家。

从P2P的“初心”来看,这个行业其实对中国金融体系还是具有相当积极的意义,

由于中国的小微企业一向融资困难,大量小微企业存在强烈的融资需求,与此同时,在通胀压力下,大量普通人面临资产缩水的压力,

而仅仅依靠银行存款不可能跑赢通胀,在这样的背景下,P2P金融横空出世,而且广受市场欢迎。

P2P刚好能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和普通个人的理财需求对接,尤其是由于甩开了传统的银行中介,P2P平台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摆脱银行的利润“压榨”,

个人可以获得远高于银行存款的利息,巅峰时期,很多平台都能提供10%以上的年化收益,最近虽然收益率有所下滑,但是也远远超过市场上绝大多数的理财产品。

而小微企业也不用再看银行的脸色,可以通过平台直接快速获得融资。

理论上而言,P2P金融如果发展壮大,可以为中国经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顽疾。


由于带有强烈的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色彩,P2P行业诞生以来,享受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春风。

众所周知,中国对于金融行业的准入一直设置极高的门槛,无论从事银行、保险、证券还是信托等等,这些传统金融行业都需要获得牌照才可以经营,可以说,金融业是最难进入的行业之一。

或许是担心过多的管制会扼杀了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能力,我国对于P2P行业几乎没有任何准入限制,短短几年间,国内的P2P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数千家。

客观上而言,P2P的快速发展还是体现出了相当的积极性,既为大量普通人提供了较高的收益回报,也为部分小微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

短短几年间,网贷成交量从无到有,最高规模飙升到2万多亿元,背后有大量小微企业和投资者从中获益。

但是,高速发展加之监管缺失,这个行业的负面问题开始越来越突出,很多网贷平台为了圈钱,在没有真实企业融资需求的背景下虚构投资标的,使得网贷平台严重偏离了初衷。

而对这个行业带来致命打击的,还是大量平台开始卷款跑路,在给投资人带来巨大损失的同时,也将P2P送上毁灭之路,最终招致了严厉的监管。

面对P2P行业的乱象丛生,过去几年,呼声最高的就是实施备案制。

相关平台必须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才可以从事P2P经营,有了备案制的门槛之后,就可以避免很多没有资质的P2P平台随意“裸奔”。

有关方面一度已经列出了实施备案制的时间表,要求所有网贷平台必须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备案,但结果备案制一再延期,直到现在也没有完成。

从管理层的最新意见来看,监管思路其实远远比备案制更加严格,因为备案制只是提高了行业的准入门槛,但同时也意味着还有很多公司可以合法经营,P2P这个行业还会继续存在,只是平台数量会少了很多。

但是从最新的表态来看,监管层对P2P的态度更加严厉,现在摆在P2P平台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良性退出,要么平稳转型。

正在谋划上市的龙头陆金所,就选择了向消费金融转型这一条道路,而剩下更多的中小平台,最终可能只能选择退出。

曾经喧嚣一时的P2P,基本上已经进入了这个行业的尾声。


如果从过去很多恶意跑路的平台来看,在给很多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之后,很多平台可以说是死有余辜,早就应该被清理整顿。

但与此同时,也还是有不少P2P平台确实发挥了金融创新的功能,无论给小微企业,还是普通百姓,都带来了切实的利益。

可惜的是,国内很多行业都是“一放就乱,一管就死”,P2P最终也没能逃过这样的宿命,而这个行业原本应该发展得更好。

最近,国际国内金融市场动荡,美元降息、人民币贬值、股市下跌、甚至一向稳赚不赔的楼市也开始降温,资产全面缩水,通胀指数却持续上行,

在P2P退出历史舞台之后,估计很多人会怀念P2P曾经提供的高收益,未来很多年,应该很难再出现一个能够提供两位数收益的理财产品了。



5

转型


千呼万唤始出来!


11月27日,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共同发布了《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83号文,全文详见文末),文件表示,坚持机构自愿和政府引导、市场化和法制化处置、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网贷中介转型小贷公司试点工作。


83号文规定,申请转型试点的P2P平台必须承诺对存量业务承担兜底责任,而10亿的注册资本红线也已将绝大多数平台排除在外。


值得注意的是,已退出的网贷机构不得申请转型为小贷公司。

 

01

转型全国小贷公司

需由中央整治办评估


在网贷信息中介转型申请小贷牌照方面,83号文也给予了明确指导。


83号文指出,转型试点工作是在国务院金融委统一领导下,由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负责转型试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规则制定、培训部署、政策解读,对各地开展指导,同时继续做好数据监测和预警、信息披露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策负总责,确定转型机构名单、出具转型意见并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同时做好其他机构的清理推出继风险处置等相关工作,其他中央部委根据指责分工,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具体来说,如果网贷平台申请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的,审核通过后,由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具临时牌照批复文件;如果网贷平台申请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最终需要中央一级的网络借贷风险转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司征求合规性评估意见,之后,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

 

02

转型全国小贷

注册资本门槛10亿


对于入选转型名单的公司,83号文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83号文指出,拟转型网贷机构必须符合存量业务无严重违法违规,且网贷机构股东实力较强,原有股东不具备消化存量业务风险能力的,必须引进新的有实力的股东,并作出消化存量业务风险的承诺等要求。


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出资形式为货币),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为股东自有资金,其余部分子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足。同时,为提高风险处置和化解能力,小贷公司的首期实缴货币资本还应同时满足不低于转型时网贷机构借贷余额的1/10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83号文明确要求:转型平台必须承诺对存量业务承担兜底风险,同时签署相应的承诺函等法律文件;新设的小贷公司前三年利润,股东不得分红,用于弥补机构以前业务亏损,在转型时,新老股东另有协议约定的除外。

 

03

鼓励新设小贷公司

适当提高融资杠杆、纳入征信


监管也对网贷平台转型进行多种政策支持,例如,鼓励小贷公司在融资杠杆范围内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发行债券或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筹集资金,收购出借人债权。


83号文规定,支持新设小贷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和将失信借款人纳入征信系统。人民银行在小贷公司接入征信系统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在打击恶意逃废债和将失信借款人按有关规定纳入征信系统方面提供支持。


鼓励新设小贷公司适当增加杠杆率,因转型新设立的小贷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融资工具,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鼓励新设立的小贷公司加入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相关行业协会,鼓励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加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共同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据业内人士分析,根据此前的监管文件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主要转型方向为助贷、网络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其门槛和难度不一。


其中,助贷的门槛最低,并无明确的行政审批要求,业务转型难度也最小,且无需引导,实际已有相当数量的网贷机构已完成或正在转型为助贷机构,但因为没有“牌照保护”,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市场竞争形势。


而网络小贷的转型门槛略高,根据意见要求,其硬件要求与其他类型股东新设网络小贷公司的并无明显差异,其政策支持可能主要体现在软条件上。而转型消费金融公司的条件极高,当前市场存续的网贷机构几乎没有符合要求的。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转型小贷公司,是绝大多数网贷机构最后的上岸机会。



以下为83号文: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治办函〔2019〕83号

关于印发《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


为推动化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风险,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为网贷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制度依据,在前期部分地区制定有关方案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吸收了各地意见,起草完成了《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转型指导意见》)。


《转型指导意见》经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签,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主要领导同志同意,现正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可在《转型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设定更为严格的标准。各地实施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两个专项整治办公室。


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为推动化解重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现就部分具备条件的网贷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试点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主动处置和化解网贷机构存量业务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出借人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普惠金融规范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机构自愿和政府引导的原则。网贷机构申请转型为小贷公司并具备相应条件的,当地政府结合合规检查情况,可引导其通过转型化解存量业务风险。

二是坚持市场化和法制化的处置原则。网贷机构在转型过程中,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妥善处理股东、出借人、借款人的利益关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在落实网贷机构存量业务风险化解责任、确保不将风险推移到未来的同时,设定转型过渡期,给予新设小贷公司一定的政策支持。

二、拟转型网贷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合规条件


网贷机构存量业务无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结合合规检查情况,网贷机构存量业务及财务管理较为规范,最近1年保持全量业务银行存管上线状态,最近2年网贷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无严重违规处罚和违法犯罪记录,不存在查实的重大违法违规投诉记录,不存在违法违规开展各类金融业务的情况,积极配合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已退出的网贷机构不得申请转型为小贷公司。


(二)有符合条件的股东和管理团队


网贷机构股东实力较强,原有股东不具备消化存量业务风险能力的,必须引进新的有实力的股东,并作出消化存量业务风险的承诺。小货公司管理团队应符合《公司法》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金融知识。


(三)转型方案具有可行性


网贷机构提出的转型方案要充分考虑出借人的利益,事先与出借人充分沟通,获得大多数出借人的支持配合;要得到有权机构(如出借人大会,股东会等)的有效同意,并且有能力、有相关机制确保方案有效执行。网贷机构要公布线上线下联系方式,畅通与出借人的沟通渠道。


(四)金融科技实力强,符合线上经营要求


对于拟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网贷机构,还应具有较好的互联网背景和网络技术资源基础,具备全流程线上完成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条件,且能与监管系统对接,满足非现场监管要求。


三、转型的工作步骤


(一)根据机构申请进行事前会商


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可以按照经营范围选择申请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或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是指在不超过公司住所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省级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线上或线下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小贷公司。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是指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贷公司。


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向所在地县(市、区)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风险应对办)提出转型申请,县(市、区)风险应对办提请省、市风险应对办会商,根据本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审核,初步确定转型名单并出具转型意见。申请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的,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申请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报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网贷整治办")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互金整治办”)征求合规性评估意见后,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机构所在地为计划单列市的,计划单列市风险应对办可以按照相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


各地可以在本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更高的标准,并结合合规检查、系统排查等情况认为基本符合转型条件的,指导机构开展相关准备工作。


(二)机构转型做好准备工作


1.对存量业务进行清理分类。网贷机构要认真梳理存量业务,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分类编制表格,包括:出借人数、类型、出借金额、出借期限、待收金额、转型后的还款保障等;借款人数、类型、借款金额、借效期限、年化利率、还款方式、还款保障措施、不良风险评估结果等;机构自身资产明细、资产质量及风险状况等。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机构清理情况及符合本指导意见相关条件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2.制定转型实施方案。网贷机构应就后续小贷公司的组织形式、主要发起人、其他出资人、注册资本金、出资期限、出资形式、存量业务分类处置方式、存量业务风险化解方案、转型后的新业务实施方案等,制定具体的转型实施方案。


3.转型期限。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存量业务规模在50亿元以上且借款期限大部分在1年以上的网贷机构,转型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自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具临时牌照批复文件之日起算,网贷机构应在转型期限内完成存量网贷业务清零并按规定完成相关整改,拟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网贷机构还应具备符合条件的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互联网平台,临时牌照方可更换为正式牌照。


4.确定股东及出资金额。一是网贷机构原有股东增资;二是积极引进有经济实力的新股东,网贷机构原股东仅包括自然人股东的,要求引进有实力的法人企业作为控股股东;三是鼓励经营团队、业务骨干入股。


5.注册资本及出资期限。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出资形式为货币),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为股东自有资金,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足。同时,为提高风险处置和化解能力,小贷公司的首期实缴货币资本还应同时满足不低于转型时网贷机构借贷余额的1/10的要求。


6.签署承诺函等转型送出相关法律文件。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做好相关转型准备工作后,网贷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以及相关主体应承诺严格落实转型实施方案,并承诺对存量业务承担兜底风险,同时签署相应的承诺函等法律文件。


如经监管部门评估后,认为网贷机构所提供的兜底措施仍不足以覆盖存量业务风险的,可要求网贷机构提交金额不低于截至申请之日借贷余额3%的风险准备金,并在网贷机构的存管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对风险准备金进行专户管理,在网贷机构借款人无法还款的情况下,风险准备金将用于偿付网贷机构出借人。


(三)办理临时牌照审批手续


1.拟转型网贷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向所在地县(市、区)金融监管部门提交转型申请及相关资料;经县(市、区)金融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承诺落实属地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后,报所在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经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审核同意,并落实监管协调责任和风险处置协调责任后,报省级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


2.省级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具临时牌照批复文件,拟转型网贷机构凭批复文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新设小贷公司名称、股东、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注册登记事项。


3.网贷机构所在地为计划单列市的,计划单列市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可以自行审定,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具临时牌照批复文件。


(四)清退网贷机构存量业务


新设小贷公司取得临时牌照批复文件后,网贷机构应按照转型实施方案清退存量业务,并每周向县(市、区)金融监管部门汇报清退工作落实情况,接受监督,妥善化解风险。网贷机构若存在违反如下红线要求的情形,经监管部门认定后,新设小贷公司的临时牌照自动失效;若存在违反如下黄线要求的情形,经监管部门认定后,网贷机构应在限期内完成整改,限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经监管部门认定后,新设小贷公司的临时牌照自动失效:


1.红线要求


(1)不具备符合条件的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互联网平台(拟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网贷机构不适用此条);

(2)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小贷公司的股东直接或者间接转让小贷公司的股份;

(3)网贷机构对存量业务的化解存在重大隐患,导致风险蔓延、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

(4)网贷机构及其股东,以及新设小货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在所提交的"承诺函等转型退出相关法律文件"中,以及化解网贷机构存量业务风险过程中,存在欺诈、重大隐瞒等严重侵害出借人利益的情形。


2.黄线要求


(1)未按时向监管部门汇报每周清退工作落实情况;

(2)违反所提交的"承诺函等转型退出相关法律文件”中承诺的情形;

(3)未遵守承诺按时化解网贷机构存量业务风险;

(4)网贷机构在运营和存量业务风险化解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5)其他监管部门认定的情形。


四、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资金处理


(一)出借人的资金处理


各地可在出借人、借款人和拟转型网贷机构自愿的情况下,协商制定网贷存量业务分类处置方式。


转型为小贷公司后,为减少出借人数,可由小贷公司负责向出借人代偿资金或组织借款人到期偿付。对小贷公司代偿资金的,由小贷公司向出借人支付相应对价,出借人将其债权转让至小贷公司并通知借款人。由小贷公司与借款人完善相关借贷手续并行使债权。


鼓励小贷公司在融资杠杆范围内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发行债券或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筹集资金,收购出借人债权。


(二)借款人的资金处理


1.维持原网贷业务借贷关系的,按照原协议,到期后归还出借人。

2.已由小贷公司代偿的资金,或明确由小贷公司负责归还的资金,债权人相应变更为小贷公司,借款人到期后归还给小贷公司。


五、转型后的监管措施


(一)依法依规经营。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后,按照银保监会及地方人民政府现行小贷公司有关政策规范运营。如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新的规定,从其规定执行。


(二)规范业务经营模式。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应按照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模式开展经营活动,即:公司通过互联网技术、在互联网平台上获取借款客户,综合运用互联网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网络交易等行为内生数据信息、即时场景信息以及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其他数据信息,分析评定借款客户信用风险,确定贷款方式和额度,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等全流程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贷公司使用的互联网平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互联网平台运营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并已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

2.互联网平台运营主体的注册地与该小贷公司的注册地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

3.运行2年以上,且最近2年在市场监管、网信、税务、电信、公安、法院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4.具有满足开展网络小额贷款需要的客户群体;

5.能够积累客户经营、消费、交易等内生数据信息用于评估客户信用风险;

6.主营业务范围不包括金融业务;

7.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遵守经营管理规则


1.健全小贷公司治理。按照小贷公司管理规定,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的负责人专职在公司注册地办公。


2.坚持"只贷不存"和"小额分散”的原则。贷款投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贷公司,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三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该两项金额中的较低者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3.加强贷款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体系,风险缓释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积极保护客户商业秘密及消费者合法权益。


4.接入征信系统。转型后的小贷公司应当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征信系统,或者接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个人征信机构和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依法报送、查询、使用相关信用信息。


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还应遵守以下规则:


5.强化股权管理。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主要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5%但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或控股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禁止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股权。


6.规范业务范围和线下经营网点。全国经营的小货公司取得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在经营范围中列明:


(1)发放网络小额贷款;

(2)与贷款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原网贷机构的线下营业网点应在1年内取消。


7.强化资金管理。对原网贷机构存量业务的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户存管。对放贷资金(含自有资金及外部融资资金)实施专户管理,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所有资金来源必须进入唯一的放贷资金专户方可放贷;放贷专户应向监管部门报备,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定期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放贷账户资金流水明细。


8.开发使用独立的业务信息系统。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应具备完善的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应急处置预案以及灾难恢复等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保障系统安全稳健运行和各类信息安全。


(四)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建立风险缓释机制,根据贷款风险分类要求,合理确定小贷公司的准备金计提比例,按业务收入及时足额计提风险准备金,在利润分配时计提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用于经营风险准备。


(五)建立新业务负面清单。小贷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严格执行9项禁止性规定:


1.禁止以任何方式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为本公司融入资金;

3.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

4.禁止发行或者代理销售理财、信托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

5.禁止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贷公司办理线下业务;

6.禁止发放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或违背信贷政策要求的贷款;

7.禁止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8.禁止隐瞒客户应知晓的本公司有关信息和擅自使用客户信息、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

9.禁止在公司账外核算贷款的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


(六)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小贷公司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的责任,以存量业务化解、资金来源、财务核算、业务范围和风控措施五个方面为重点,综合运用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等手段,全程监督指导网货机构转型小贷公司的设立、运营,加强对转型后小贷公司的事中事后监管。


六、配套政策


(一)设置存量业务化解过渡期。网贷机构存量业务按照到期即还的原则,原则上在1年内清退完毕;存量业务规模在50亿以上且借款期限大部分在1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在2年内清退完毕,且不得新增网贷业务。


(二)限制股东分红。小贷公司前3年利润,股东不得分红,用于弥补机构以前业务亏损。在转型时,新老股东另有协议约定的除外。


(三)支持接入征信系统和将失信借款人纳入征信系统。人民银行在小贷公司接入征信系统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在打击恶意逃废债和将失信借款人按有关规定纳入征信系统方面提供支持。


(四)适当增加杠杆率。因转型新设立的小贷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融资工具、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五)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鼓励转型后的小贷公司加入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鼓励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加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共同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七、转型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和分工安排。转型试点工作在国务院金融委统一领导下,由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负责转型试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规则制定、培训部署、政策解读、对各地开展指导,同时继续做好数据监测和预警、信息披露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确定转型机构名单、出具转型意见并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同时做好其他机构的清理退出及风险处置等相关工作;其他中央部委根据职责分工,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二)时间安排。各地应在2019年11月底前启动转型试点工作,申请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的,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申请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将转型机构名单及转型意见报网贷整治办和互金整治办征求合规性评估意见后,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完成转型试点工作要求的转型准备工作,2020年1月底前各地完成小贷公司临时牌照的审批工作。



6

总结




P2P啊P2P,多少骗子假你之名而行!


就像马云在演讲中说过的那样:P2P从第一天起就不是互联网金融,它是一个有了网页的非法集资产业。


这话也许有些绝对,但是,如果我们看看从中晋、泛亚系、e租宝,到善林金融、钱宝网、蛙宝网,再到云联惠、唐小僧、联璧金融……,可以说,这个金融江湖,不整治,真的不行了。


归根结底,中国很多的P2P,从一开始就走错了。


要知道,国外的P2P,是不负责不兜底的,他只负责撮合,赔钱算投资人自己的,而在国内的P2P,却大部分高息揽储,搞资金池,最终沦为庞氏骗局。


这种现象,黄奇帆讲得很清楚:

这些年,P2P的问题就在于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帜,搞着传统社会的老鼠会、民间乱集资乱放高利贷的业务,P2P公司向网民高息揽储、向网民无场景的放高利贷,通过资金池借新债还旧债,形成互联网体系下的庞氏骗局。


再往深处说,目前这种P2P,从根本上讲,就未能解决商业模式可持续性。


在投资端,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差,风险识别能力差,坐拥高收益,却难以承受高风险。

在资产端,次级资产横行,征信短板明显,风控近乎失效。

在平台方,盈利归平台,亏损归投资人。

这三者,有着明显无法补齐的漏洞。

出来混,早晚要还的。


国家已经出手重拳整治,打击金融骗子,整顿金融乱象,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当2017年8月的“双降”大刀砍下,2年以来已死掉了1800多家平台。


肃清风险的小铲子,没有停止。


自今年4月以来,云南、济南、四川、深圳、宁夏、青岛、浙江、北京、宁夏、贵州、天津、湖南、山东、湖北、广州等多地,更是陆续发布公告,清退、取缔辖区内不合规网贷机构,至少涉及456家平台。


这一切这一长溜的清退名单,恰恰证明了电影《大空头》所说的:金融市场就是一个暴露人性弱点的机制,从现代金融市场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没有变过。


投机必然死于贪婪!


毕竟,你可以在一时蒙骗所有人,也可以在长时间蒙骗一些人,但不可能在长时间蒙骗所有的人。


善林金融:600亿元!e租宝:581.75亿元!中晋系:400余亿元!钱宝:未兑付金额达300亿元!泛亚:430亿元!


在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数据下,是多少投资者欲哭无泪的眼睛!


其实,这些庞氏骗局的画皮并不那么别致,只是太多的人利令智昏,被欲望蒙住了眼睛,即使将信将疑,在动人的诱惑之下,往往也心甘情愿当了那只扑火的飞蛾。


一次又一次血的教训都在告诫我们: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要为蝇头小利就冲昏了脑袋!这个世界,不承受较大幅度波动,而能够取得10%以上年化率的资产,其实是很少的。即使是巴菲特那么样的投资大牛,年化率也就25%左右,那已经是顶天了。


你贪的可能是人家给的高息,但人家要的是你的本金。无论打着什么美妙的旗号,什么互联网+、什么AI+,投资要取得高收益,背后一定是高风险、高波动。对那些承诺高收益而低风险的投资,一定要瞪大眼睛,更不能指望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在梦想取得高额回报之前,首先看住你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本金。金融的力量,不在于短期高回报,而在于基于时间之上的复利。利令智昏,孤注一掷,最后的结果往往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人财两空!


永远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高明,能够逃过击鼓传花的最后一棒!即使你在前100次都侥幸脱险,但第101次的陷落,你就将永劫不复。只有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和别人一样无知,你才真正走上了智慧之路!


每个人的钱都不是大水冲来的,都是全家人长期点滴积累下来的财富,一定要请记住:你贪的可能是人家给的高息,但人家要的是你的本金。


投机死于贪婪,高收益必然高风险。


特别是现在有些骗子,正在打着伪区块链、虚拟货币等幌子,蠢蠢欲动的时候,更要提高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博傻游戏和金融骗局!

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天下永远没有免费的午餐!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21日在创新经济论坛上指出,各地要清退P2P,举双手赞成。


他指出P2P的五大问题:

一是企业没有资本金,向网民高息揽储;

二是企业把钱以更高的利息放给网民;

三是对在校学生、缺乏背景的对象放款;

四是整个运行是借新债还老债的庞氏资金池;五是一旦现出问题要不就“趴倒”,要不就老板卷款跑路。



  

历史不会简单重复,但总是带着同样的韵脚。
 
正如黑格尔早已说过的那样:人类从历史上学到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没有从历史中吸取任何教训。
 
最后敬告大家:

搞不明白的东西,就不要去投资,不管任何投资,保本才是最重要的,其次才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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