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产调查:扶老人被讹诈,做好人与恶人的成本

黑灰产业链深度调查



有媒体报道说,11月14日,在浙江温州发生了一起过路司机主动停车帮扶倒地不起者,反倒被倒地者诬陷为肇事者的事件。

报道称,一朱姓女子骑电动车摔倒,司机刘某驾车路过,停车走到马路对面去扶起朱姓女子。

不料被扶起的朱姓女子非但不感谢刘某,反而一口咬定是刘某开车将她撞倒。

双方争执不下,只能报警解决。在被带到派出所后,警方调取了刘某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影像记录,证实了刘某的无辜。


  

  扶人被讹,这种案件,不判几个讹人者的刑,说再多也解不了大众的担忧。


  因此,在此呼吁,国家应该加强对这类行为的打击,特别是对敲诈勒索者以刑事手段打击,不能和稀泥,官正则民清,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彭宇案的恶劣影响。


  但道理还是要说的:


  假如扶老人被讹,你其实不用那么紧张,为啥,因为举证责任在老人。


  如果老人坚持认为是搀扶者撞倒了自己,要求搀扶者对自己进行赔偿医药费等,那么举证责任是在老人一方,老年人必须证明碰撞事实的发生,同时必须证明碰撞是搀扶者造成的。

      这里,所谓的“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种话可以纯当放屁,听到这种话也不需要动肝火,安静的摄像取证,以备后用,法官也不会认可这种话,法官只看证据,不看所谓的口才和强词夺理的本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正所谓白的黑不了,只要不是搀扶者撞的,老人就拿不出任何证据。当然你又会想,做好人,成本真高啊,还要这麻烦。没有办法,就是这样。


  彭宇案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里你可能要提一个案件,“彭宇案”,但实际上,很多人都被媒体误导了。

      彭宇案中,彭宇最开始对于自己和老人发生碰撞的事实是不否认的。而且彭宇案最终是和解撤诉,之后彭宇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老人确实与他发生了碰撞。


  彭宇案中,彭宇第一次面对交警询问时,承认撞人,但是后来派出所装修,把这份笔录丢失,彭宇在第一次庭审就改口称自己没撞人,最高法在2017年时曾发文谈彭宇案真相,彭宇在第二次庭审时承认“我下车的时候是与人撞了”,但否认是与老太太相撞。

      第三次开庭中,原告方提供了一份主要内容为彭宇陈述两人相撞情况的笔录照片,虽然这份笔录因警方失误丢失客观上无法提供原件,但也得到了当时做笔录的警官的确认。


  文章称,结合彭宇自述曾经与人相撞却说不清与何人相撞以及经警方确认的笔录照片,这就构成了优势证据,一审法院认定彭宇与老太太相撞并无不妥。而从客观真实看来,事隔多年后,彭宇也承认了当年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相撞。


  而根据当班交警电子笔录、通过传讯交警和原告儿子等目击者当庭质证,都能证明彭宇和老人发生碰撞的事实。

      双方发生争议的原因,是对赔偿的数额发生了这个争议。

     但是当时部分媒体一味追求热点,而不顾真相,把这个事变化成了“没有撞老人,而是做好事被讹诈”的故事,成功吸引了公众的注意力。


  但是,本案在部分不负责任媒体的煽动下,给公众埋下了老人不能扶,扶了就不能证明自己清白,自己要赔偿的错误认知。


  其实,老人可以扶,如果老人讹诈你,你不要说任何话,安静的看他们表演就行了,要他们去告你,你看法官会支持谁。


  当然,法律是这样规定,实践中,最怕的就是和稀泥的执法者和法官。

      比如说我讲了这么多,你会想,这是在中国,说那么多没用,做了好事还有这么多麻烦,不如不做,这种观点也没错,因为如果你要做好人,就要付出这种成本。


  当然,做好人并不是义务,做不做由你。但我始终认为,只有对几个敲诈勒索和讹人的案件以刑事手段立案,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这种行为发生。


  有人会说,老年人嘛,敲诈勒索会不会太严重了?这种想法就是典型的和稀泥,就导致了这么多讹人的案件的发生。


  如果好心搀扶老人,结果被老人及其家属讹诈,说是你撞的,那他们是否是敲诈勒索罪?


  比如老人或者他的家人,以长期辱骂、赖在你家里和单位,吵闹等等方式要求搀扶者赔偿,就可能构成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索要财物,同时,因为老人自己是明知自己不是被搀扶撞的,自己知道自己在讹人,那就是构成了非法占有目的。


       如果敲诈的数额达到一定的数额,就可能构成犯罪,比如,由于全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关于敲诈勒索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各省都有具体不同的标准,比如在发达省份浙江,敲诈勒索人民币四千元以上就属于刑事犯罪。


  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固定所有的证据去报警。如果达不到数额的标准,就可以给予行政处罚。你可能有疑问,那如果是普通公众,面对讹诈,应该应该如何处理?


  最重要的就是保存证据。因为是刑事案件,证明老人或其家属构成犯罪的责任就在警察这一边,如果我们平时好心扶老人被讹诈,要坚决与这种行为做斗争,帮助警方保存证据,也是帮助自己,帮助整个社会上的好心人。

      而最有利的保留证据,就是全程的录音录像,特别是把老人或老人家属言语中的威胁、要挟、恫吓等证据要留存,如果自己因为不堪他们的辱骂和压力,给了钱,也不要怕,一定要直接从自己的账户转账到他们的账户,不要现金交易,而且要求出收据,数额超过4千,就可以报警了。


  另外,你可能还会疑惑,老年人如果对警察说自己记忆力不好,记错了,会不会免予刑事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只有十四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才有刑事免责权。记忆力不好,不是免除刑罚的理由。


  所以,问题的关键在哪里?在于警察的果断立案,所以,如果面对这种无赖的讹诈,呼吁全国所有的基层警察,只要证据确凿,就应该果断刑事立案,对这种败坏社会的恶性给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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