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产调查:躺赚60万!杭州小伙攒了上万本电子书“创业”,结局让人意外


黑灰产业链深度调查



经过数年积累,爱看书的杭州小伙赵某“手握”上万本电子书,他总觉得,是时候了,该做点什么了。


他用3年的时间“创业”,做到躺赚60万。


可是,前两天,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来源:视觉中国


今年24岁的赵某打小喜欢读书,平时一有空就爱往书店里“钻”。近几年,随着电子书在市场上的“走红”,赵某买书的地方也从书店转向了网络。


多年下来,“书迷”赵某从网上下载来的电子书已多达几万本。


手握几万本书籍资源的赵某总想着做点什么。


2016年的一天,赵某下定决心——搭个平台把这些电子书“分享”出去。


很快,他找人建了个读书网站,将这几万本电子书挂上去,付费下载。但遗憾的是,读书网站很不稳定,还经常崩溃,影响经营效率。


赵某决定放弃网站,把电子书“搬”到公众号上。


同样的,这些书在公众号上并不能免费看,这一次,赵某实行的是会员制。


读者如果想要看书,要先成为会员,进行充值,再根据充值金额的不同,设置相应的等级和权限,充值金额越高,权限越高,可下载电子书的数量也越多。


试运营一段时间后,赵某发现愿意充值会员的人还真不少,这的确是个不错的“商机”。


很快,赵某就从原单位辞了职,租了台服务器,找了家运营公司合作,开始自主创业。


就这样,从2016年到2019年,赵某过了3年躺在床上就能赚钱的日子。不过这样的好日子随着出版社的举报戛然而止。


2019年4月,多家出版社向版权管理部门举报,称赵某的公众号在没有经过出版社授权的情况下,销售出版社拥有版权的电子书籍。


经版权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他们向公安机关报案。2019年5月18日,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后经查实,截至案发,赵某在该公众号上非法经营电子书获利数额达60多万元。


西湖区检察院认为,赵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发行其文字作品,供他人下载或传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对赵某依法提起公诉。


日前,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以下四种情形的: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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